這部分,來談談買賣經常會碰到的稅費 ─ 契稅。

當年,我看到契稅的時候一頭霧水,覺得這個名詞很特殊,為什麼契據要收稅捐?為什麼要叫做契稅?查看坊間的參考用書,幾乎沒有寫到契稅的歷史。就我的印象中,專業大學參考用書,著墨的也不多。所幸,現在網路發達,公開資訊很多,因此有興趣的可以GOOGLE契稅歷史,財政部網站有相關介紹。(如最後參考網址第一個)

契稅歷史,最早可以追溯至1500餘年前的東晉時代。依當時規定,凡有典賣,須向官購買契紙,立契蓋官印,進而創行官印契紙之制。一開始的課稅目的主要用於保障民間之產權,至近代已轉變為財政之目的。看這裡有沒有覺得很有趣?我國的制度,不只承襲清末民初的制度,最早竟然可以追溯至東晉....

再來,一般民眾買賣不動產時,所要繳納契稅的納稅義務人為『買受人』,也就是俗稱的買方。根據現行法律規定:

契稅稅額 = 核定契價 × 稅率。

又,核定契價為應為:
『房屋課稅現值+房屋免稅現值-免稅騎樓現值』
(如最後參考網站之二)

實務上,在買賣之前粗估之方法為,請賣方提供房屋稅單,參考稅單上的房屋現值。但是

這只是粗估,
這只是粗估,
這只是粗估,
實際上,還須以政府核發之稅單為準。

依據契稅條例,買賣之稅率為6 % ,
因此,買賣房屋時的契稅粗估為房屋現值 X 6%。
(如最後參考網站之三)

最後,因一般住宅之契稅也有數萬元不等,提醒買方,買屋的時候記得將契稅列入成本喔~

 

契稅歷史參考網站:
http://museum.mof.gov.tw/ct.asp?xItem=15587&ctNode=35&mp=1

契稅計算方式參考網站:
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web/ETW118W/CON/407/8404758985665344942?tagCode=

契稅條例:
http://law.moj.gov.tw/Law/LawSearchResult.aspx?p=A&t=A1A2E1F1&k1=%E5%A5%91%E7%A8%8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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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不動產經紀人紀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